住房,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1992年,天津市在全国首批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0年来,天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成长中逐渐走向成熟。特别是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天津住房公积金事业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机遇,紧紧围绕“一二三四五六”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走出了一条具有天津特色、时代特征的发展之路。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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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流 会
    兄弟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天津中心进行经验交流。
媒体报道
· 提公积金可跨区 无需单位开申请 [今晚报]
· 解除合同 仍可追索公积金 [今晚报]
· 公积金贷款下月将执行新利率 [今晚报]
· 破解住房难题 促进住房保障体系和经济发展 [天津日报]
· 夫妻提取公积金流程 [今晚报]
· 下月涨月供,房贷如何减压? [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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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点》  李昱    陈健
·《我有一个梦想》  陈礼伟
·《家》  刘炜娜
·《我心中的暖梦》  杨展浩
·《“小”积金买了“大”房子》  马燕
·《20年》  赵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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