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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永勤家政服务有限公司《限期改正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1-01
天津永勤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未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我中心于2023年10月26日对你单位作出《限期改正通知书》(津公积金执改〔2023〕459号),限你单位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对你单位和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
因通过其他方式未能送达,现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改正通知书》(津公积金执改〔2023〕459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青管理部领取本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80号
联系人:唐旭东、李万成    联系电话:27917755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日   

2.刊登附件:限期改正通知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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