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5月中旬入职,6月份公司开具5月份半个月的工资,这半个月的工资是否会计算为整月工资收入,进而影响全年的公积金基数。另外,12月份的工资是在1月份进行发放,该笔收入是计算为12月份工资还是计算为次年1月份的工资,进而影响公积金基数。
回复:您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招用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建议您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您好,现在天津有没有商业性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消息吗,望回复
回复:您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该政策规定,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如在购房时已使用商业贷款目前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在异地缴纳公积金,在天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缴纳公积金中心无法每月对冲贷款,只能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还贷,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在天津申请公积金贷款
回复:您好,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本市缴存职工贷款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之一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近6个月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发生断缴。建议您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详细咨询。
据悉现在很多城市可以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了,我是前年在天津买的房子,但是去年天津开始出台了异地公积金可以在津使用的政策,所以我想咨询下现在是否有商业转公积金的计划?如果有的话异地公积金的是不是也含在内,因为新政策写的是异地等同本地职工贷款
回复:您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目前天津没有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就具体问题进行解答。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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