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夫妻双方婚前各有房产,各有贷款,均为组合贷。婚后一方公积金扣除本月应还后,仍有结余,如何操作将剩余公积金用来还另一方的贷款。
回复:您好,拨打您的联系电话无人接听,建议您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公积金怎么才能贷满
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还贷能力、房屋价格、贷款最高限额、住房公积金余额倍数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您可通过我们的网站-便民服务-额度计算,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试算。如有更多问题还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详细咨询。
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您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国家政策,职工在购买自有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购房时已使用商业贷款的,目前尚不能将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领导您好, 我1月14日到河东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公司未足额缴纳公积金事宜,拒受理, 理由是我没有2024年5月份之前在天津分公司的合同。我服务的单位总公司在山东潍坊,分公司在天津河东区七纬路, 因总公司一直授权天津公司缴纳社保与公积金,没有在潍坊开户, 我这边需要投诉公司未足额缴纳公积金。现在我手里只有2024年5月份续签的合同, 工作人员要求我必须拿到之前的合同才可以受理。 但是我之前一直是跟山东潍坊公司签署的, 工作人员说只能受理天津合同的这段时间。 事后, 我给潍坊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打过电话,人家说 我本人都没有在潍坊开过户缴过费, 不能受理。 劳动监察条例第13条说员工应在社保公积金缴纳所在地提出异议。 我现在就卡在这里了, 合同是一部分跟总公司签署的 一部分是跟分公司签署的, 社保和公积金都是在天津上的, 我现在如何维权, 我现在如何维权,我现在如何维权!!!!
回复:您好,2025年1月16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向您解释相关事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更多问题还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