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的办理要件?
答:
(一)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1、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一份;
(1)内容填写齐全、清晰,单位填写信息无污损、涂改痕迹。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选择缴存比例范围为11%-12%,其他单位选择缴存比例范围为5%-12%。
(3)申请期限为2023年7月到2024年6月。)
网缴单位可在网上业务系统申请选择缴存比例
2、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①内容填写齐全、清晰,单位填写信息无污损、涂改痕迹。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决议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工会章。(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②申请缴存比例为1%-4%之间的整数。
③申请期限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3、缓缴住房公积金
《降低(缓缴)申请表》一份。
(1)内容填写齐全、清晰,单位填写信息无污损、涂改痕迹。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决议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工会章。(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2)申请期限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调整
1、柜台办理缴存额调整
单位汇缴2023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并收妥入账后才能办理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调整清册》一式一份(报送excel办理调整清册的单位,不需要提供纸质《调整清册》)。(《调整清册》清晰、完整,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网上办理缴存额调整
单位汇缴2023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并收妥入账后才能网上办理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
3、单位通过单位网厅或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确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准确核定缴存基数。
二、问: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的办理程序?
答:
(一)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
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领取或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会章后,到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调整
1、汇缴6月份公积金后,可到任一管理部领取打印的纸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缴存额调整清册》或电子版excel格式调整清册,按照当年调整政策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应缴存额后,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缴存额调整清册》一式一份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或财务章后(或提供电子版excel版调整清册),到管理部办理调整手续。
2、网上缴存单位在缴存2023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入账后,进入单位网厅的缴存额调整业务界面办理。